权责发生制是一种确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原则,适用于盈利性企业。其核心思想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依据来确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即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依据来确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
权责发生制,适用于盈利性企业。
权 责 发 生 制 如 何 确 定 本 期 收 益 、 费 用 ?
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财务会计制度,用于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本期收益和费用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交易或者事项来确定,而不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或会计期间的假设。
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实际上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来确认公司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具体来说,公司应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确认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如果交易或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会计期间之前发生的,则应该计入当期收益和费用。
例如,一家公司销售了一笔商品,应在当期确认收入。如果公司已经使用了该商品,则应在当期确认费用。如果公司还未使用该商品,则不应确认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有助于确保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来确认收益和费用,从而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财务会计制度,用于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它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交易或事项为依据来确认公司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适用于盈利性企业,是一种重要的财务会计原则,有助于确保公司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来确认收益和费用,从而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全文9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