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来长沙出差的周先生,11月12日晚遭遇一起小事故,送受伤的大爷去医院检查完之后,对方亲友提出2万元赔偿要求,这让周先生无法接受。在赔偿金额无法谈妥的情况下,对方拨打电话报警。民警在调解过程中,意外发现受伤大爷竟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12日晚10点多,周先生和几名朋友聚会后,打车送前同事丁小姐回家。车辆行至杜甫江阁附近等红灯时,想换去后座的周先生打开车门时,一个骑电动车的大爷撞了上来,眼角出了点血。丁小姐将大爷送去医院,周先生则找地方把电动车停好。
医生说主要是外伤,缝了几针,他要求做的检查也做了。丁小姐得知,大爷姓吴,其亲友也陆续赶到医院,要求赔偿2万元。随后赶到的周先生不同意,吴大爷的亲属决定报警。民警在用警务通输入吴大爷身份信息时,却意外发现这名1955年出生的大爷是一名在逃人员。
考虑到医院人多,民警以医院没有印泥、签调解协议需要按手印为由,将周先生和吴大爷一起带去派出所。在民警的提醒下,吴大爷交代自己确实有过一次案底。原来他在2011年涉及一起贩毒案,因身体疾病从看守所出来监视居住,却在此期间自行逃跑了。
13日上午,吴大爷被移送至当年处理案件的左家塘派出所。
[警方提醒]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市民遇到类似的事故,到底该如何处理?长沙交警支队相关民警表示,第一时间报警肯定是没错的,不同的情况下,责任划分也会不一样。但具体到周先生这个案例,他自己肯定有责任,的士司机有责任,如果受伤老人把电动车骑上主车道,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在现场没有报警,去医院无法调解双方纠纷时,仍然可以报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但不排除当时一方已经逃走、现有证据无法恢复现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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