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
一、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携带《居民户口簿,换领的还需携带原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须在监护人带领下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三、办理流程
公民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直接受理,并采集人像信息、录取指纹。
四、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0311-8686309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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