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收取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什么,主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房屋交易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1﹑对房屋和房屋权利人的调查收费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2﹑房屋使用状况调查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3﹑行情调查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4﹑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5﹑办理产权过户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6﹑办理入住有关手续
该项收费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200元人民币。
(二)其他问题
房屋中介费收取要注意的事项有: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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