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劳办
7月20日,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在街心公园设立咨询点,大力宣传与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相关方面的内容。他们还针对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支付现象,制定了企业欠薪预警制度。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制度的通知》,召开全市性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这是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政风行风评议中为民办实事的又一新举措。
企业欠薪预警制度明确了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均属欠薪预警对象。规定了凡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必须如实上报。对欠薪1个月的企业,由各镇政府、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核实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后,分别在各自区域范围内对拖欠工资企业进行预警通报,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对连续欠薪2个月的企业,由该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等部门对企业拖欠工资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对连续欠薪3个月的企业,由该市劳动保障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预警通报。与此同时,对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由该市劳动保障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支付职工工资、补偿金;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由该市劳动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不服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该市劳动保障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该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等情况。大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由各企业对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阶段由该局与总工会、经贸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自查阶段的检查和整改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有关单位实施重点检查,以此确保企业欠薪预警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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