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门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政策、合作与信息的全球论坛,它是一个自筹资金的联合国机构。1967年作为联合国组织系统16个专门机构之一正式建立,1970年生效,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知识产权专门机构
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和协调界各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是维护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鼓励发明创造沿动,推动技术的转移和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发展。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条约。
188个成员国
截止至目前为止,有188个成员国。我国于1980年正式加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对下述各国开放:
1.凡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或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联盟成员的任何国家;
2.凡为联合国会员国、或任何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国、或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的任何国家;以及
3.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邀请成为本组织成员国的任何国家。因此,只有国家方可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宗旨是保护知识产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是:
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工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致力于帮助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实现知识产权的益处。
我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它的第90个成员国。2014年7月1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设立中国办事处,这是继新加坡、日本、巴西之后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第5个驻外办事处。这也是自1980年6月4日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知识产权领域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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