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七十岁以上的嫖娼人员的处罚如下:70岁以上人员嫖娼,需要接受500元以下的处罚但是不会被执行拘留。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70周岁以上老人违法的,按照相关的法律应当进行行政拘留的,可以不执行拘留。嫖娼罪的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和强奸的区别
1、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处罚依据不同:对嫖娼的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对强奸的处罚,依据的是《刑法》,强奸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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