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知识内容
时间:2023-02-17 14:01:54 3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牢记下面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一、消费者维权如何收集证据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4、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

二、哪些政府部门承担保护消费者的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是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督、商标、广告、经济合同、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其他经济监督,如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并依照《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止和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它是统一管理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业务工作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3、卫生监督部门,其管理的范围涉及保健、医疗、饮食卫生的许多方面,与消费者密切相关。

4、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其职责是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行业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的职责,主要是指其负有对所属行业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职责,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对已出现的问题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并强化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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