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通过了《关于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目前广州有四种公共户类型: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机构集体户、学生集体户、驻穗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为这四种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主要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
一、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根据《方案》,今年内广州将在各区至少设立一个公共集体户,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开设的公共集体户落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只供实际居住在该区的相关人员落户)。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落户到公共集体户:
1.人才引进,来之前没有亲戚朋友在广州,单位又没有单位集体户,自己在广州没有房产的情况下,就可以入户到公共集体户;
2.拆迁户因为没有实际居住地,户口没有地方挂靠,这些今后都可落户到区的公共集体户。
3.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集体户的人员,也可选择分流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公共集体户,其他集体户相关人员则按现行规定管理。
二、落户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方案》明确,各区根据实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集体户。这些公共集体户有专人管理,各个区财政专门给经费来满足他们的服务需求,因为是公益性产品,不向服务对象收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三、随迁子女可迁入公共集体户接受义务教育
《方案》提到,设立公共集体户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问题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解决。这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可随迁到区的公共集体户,义务教育入学时各区按照实际,有可能按学区、地段解决,也可能在区内统筹解决,具体按照各区和教育局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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