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想给再婚的女儿写她的名能属于他个人财产吗
1、财产赠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与配偶无关,如果子女配偶同意签字最好,让配偶也了解赠与给子女个人这个意思表示。 2、财产赠与给子女时,写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给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并公正。因为公正的完全是当时的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后就不会有纠纷,说赠与协议是当时签的还是快要离婚的时候才补签的。 3、父母赠与财产后,子女和配偶之间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约定父母赠与的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再婚后的财产子女怎么分配或继承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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