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合同但未付全定金的,认购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也称要物合同,也就是定金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需要现实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一、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预付款有有以下四种区别:
1、性质不同,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2、作用不同,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但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二、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定金合同成立,设立定金合同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要条件之一;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5、实际交付定金;
6、主合同有效。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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