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的流程是:
1、卖方要求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时注意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及定金等信息;
3、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过户单,并依法转交房地产权属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屋过户的时间
房屋过户的时间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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