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意见书汇报演示及讲评实训课程给这次培训带来了全新的感受。在5月28日至6月2日举办的广西检察机关新刑诉法与侦监实务培训班培训中,采用了新开发的实训课程。来自全区15个市分院的侦监业务骨干及基层院侦监科长共125人参加了培训。
结合新刑诉法修改及高检院教学模式改革要求,经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检察处和广西检察官学院共同协商,本次培训班主体内容定位为新刑诉法与侦监实务培训。培训期间,安排了新刑诉法修改的背景、经过及主要内容、新刑诉对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修改等专题讲座。同时,为实现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讲授方式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现代实训方式的转变,自治区院侦监处和学院合作开发了审查逮捕意见书汇报演示及讲评实训课程,由专职教师和检察官兼职教授共同担纲,将全体参训人员分成8个小组,每组学员根据培训班提供的案例材料进行讨论,并以小组为单位制作出审查逮捕意见书在课堂上进行演示。演示结束后,其他小组对演示内容的优点、缺点及改进意见进行点评。最后,由学院兼职教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xx进行综合讲评。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广西检察机关基层侦监部门人员全员轮训正式开展。学员们普遍认为,通过培训,对新刑诉法的修改内容以及新刑诉法修改对侦监工作的挑战、应对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以学员为中心的实训方式,能尽快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侦监部门的岗位大练兵及业务竞赛方式很贴近,对提升侦监部门人员的实务技能非常有帮助。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检察处李xx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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