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下传播淫秽物品违法行政法吗
散布含有色情内容的书籍、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制品,若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
此外,组织他人观看具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支付相应罚金。
对于那些制作、复制含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并组织他人观看的行为,应按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如果向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将会受到更严格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起诉标准
传播淫秽物品这个事呢,其实就是你拿个东西去散播那些不好的内容给别人看。
它属于违法的行为,要小心!它的量刑标准嘛,有这么几点:首先是刑法的三百六十四条说,如果你是为了赚钱,然后把这些东西传播出去的话,就会被法律惩罚的。
这里面包括了很多种形式,比如书、电影、音乐等等。
具体来说,如果你传播的次数超过了三百到六百次,那警察叔叔就要找上门来了。
而且,如果你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很坏的影响,那也是犯罪,会被法律追究责任的。
还有一点,就算你不是为了赚钱,只是在网上或者手机上发了一些不好的信息,只要达到了下面任何一个条件,也会被法律惩罚的:传播的数量比规定的多出两倍;或者同时满足两个以上的条件;或者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
特别提醒一下,如果你把这些东西传给了还没满18岁的孩子,那就更严重了,会被加重处罚的。
最后,如果你是为了赚钱而做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事情,并且符合特定情况的话,那就会被认为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
这些情况包括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等达到一定数量,贩卖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数量,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次数,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到一定场次,以及获利达到一定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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