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取保候审的时候检察院院长出差了怎么办
时间:2023-06-02 11:21:03 2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律咨询:办取保候审的时候检察院院长出差了怎么办

朋友已经被关了4天了,办取保候审的时候说检察院院长出差了,是不是要等院长回来同意了才可以办啊?

朋友的父亲去办取保的,可以吗?

公安那边已经说好了。

律师回答:

朋友的父亲去办取保的,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查清案情,看是否有从轻的情节,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第二十五条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第二十六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没收或者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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