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不签认罪认罚书的后果是什么
认罪认罚具结书,即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承认自己错误或罪行,并且认真悔过自新而签署的一种认定罪行的法律文书,坦白自己犯罪行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结书作为一种法院从宽处理的依据,具有其存在的意义。不签认罪认罚的话,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没有从事犯罪行为,那么当然是不要签认罪认罚书的。如果真的犯罪了,签认罪认罚书的话可能在量刑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减刑问题。
二、刑诉法第15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5条是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内容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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