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用土地报批程序
时间:2023-06-08 15:15:13 1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基本路线图:

勘测定界调整用地规划用地预审立项制作报件上报用地招拍挂工作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具体操作步骤:

(一)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用地单位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勘测定界,确定用地范围及面积。

(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

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

(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办理)

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4、用地规划调整报告。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8、法人委托书。

(四)立项(到省、市发改委或县计划局办理)

用地项目属于省级立项项目到省发改委立项、市级立项项目到市发改委立项、县级立项项目到县计划局立项。用地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4、用地单位出具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保方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城建、旅游、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文件。

(五)、制作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到县国土局、市国土局办理)

土地统征中心对已完成勘测定界、调整规划以及立项工作的用地项目进行审核,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召开被征地集体村民听证会,做好征地工作;国土部门落实补充耕地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地报批批次,协助用地单位制作用地报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用地单位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市局将报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获得批准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工作(到县国土局统征中心办理)

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用地单位须向省厅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由县国土局统征中心按程序对获批用地进行招拍挂工作。

(七)、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摘牌的用地单位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携用地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县国土局地籍股办理用地手续,正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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