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生育的情况下,孩子需要上户口,母亲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则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书,由有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然后到派出所进行出生登记。有些地方还需要生育证,母亲需要先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生育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并向生育部门发出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公安机关户籍。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未婚生育的小孩想要上户口,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可以凭借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文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书,孩子的母亲必须拿出派出所发行的亲子鉴定证明书,有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拿着亲子鉴定书,在派出所进行出生登记。有些地方需要生育证,需要先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生育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然后向生育部门发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公安机关户籍。
依 据 素 材 , 如 何 为 孩 子 上 户 口 ?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儿童落户口需满足以下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申请时实际居住地在我国。因此,为孩子上户口应首先确保父母或监护人具有我国国籍。
此外,根据《省规》第二十七条,父母或监护人申请户口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综上所述,为孩子上户口需要确保父母或监护人具有我国国籍,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为了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确保父母或监护人具有我国国籍,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