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是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
一、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二、履行合同有哪些情况
履行合同有以下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导致履行债务困难的,债务人可以暂停履行或者提取标的物;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履行债务增加债权人的部分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合同无效。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要件。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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