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无明确约定的家居保修期
在毛坯房装修模式中,业主往往需要和家装企业、主材企业签订合同,家装公司和主材商必须明确对家居售后的保修期作出规定。而精装房业主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精装房的家居保修期有明确的约定。通行的做法是,开发商往往在交房时的“楼书”中标明家居采用的主材级别,“保修期”的概念并不在其中。
家居工程:施工方不直接接受“投诉”
在现行的精装房家居售后中,施工单位和主材供应商只和开发商单线联系,并不会直接接受消费者的“售后”。原因很简单: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交付给开发商一定额度的质量保证金,同时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限。这个保修期限由施工方和开发商共同商定,消费者无从得知。所以,施工方也自然无需和消费者直接联系。施工方的直接负责人是开发商而不是消费者。
维权渠道:开发商是唯一能说上话的
能找到的就是物业和开发商。而最让业主们郁闷的是:反馈慢、解决问题周期长。开发商在交房之后,工程的问题基本都转交物业。物业往往是先记录工程问题,然后等待同一类型的问题聚集到一定数量时,让厂家集中一次性维修。这样的后果就是等待的时间长,而且厂家过来的时间不能由单名业主约定,所以有可能错过维修日。如果错过了,就只好等下一批。
在国家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是精装房项目的唯一主体责任人,这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售后”这一块。凡是精装房的项目,业主不管遇到什么问题,找开发商肯定没有错。而且这也是唯一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渠道。
据了解,国家尚未对精装房质量检测出台相关强制性的标准。这一标准的缺失,一方面使得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无法参照执行,一方面使得消费者的维权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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