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存在着一定的时限性要求。倘若逾期未能办理退房手续,则相应的退房权益将会自动丧失。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并无事先协议的条件下,在受相对方合法有效的催告之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通常定位为三个月。若相对方未曾依法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理应于该解除权产生之日开始的一年之内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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