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一、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如何处理?
遇此情形,如果仍让守约方坐等履行期届至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那将损害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建立这一规则,允许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保护守约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守约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等到履行期届至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其法律特征是:
1.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表示不履行未来的义务,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因而被称为“预期”,以此区别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2.是以明示或者行为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其义务。
3.是能够履行义务,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未来的义务。
4.拒绝履行的是主要债务,而非细小义务。
《民法典》赋予当事人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在于:当事人虽未实际违约,但已表示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根本漠视其应负的合同义务。遇此情形,如果仍让守约方坐等履行期届至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那将损害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建立这一规则,允许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保护守约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守约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等到履行期届至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合同违约怎么办
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可以直接赔偿经济损失。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后果
因一方违约给合同对方造成损失的,合同解除后,被违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请求因合同解除而出现的损害赔偿。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该恢复原状、赔偿对方损失。
合同一方违约一般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这时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是赔偿损失。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比较经常出现的,法律并不强制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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