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传唤的对象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该行为便可视为涉嫌犯罪。
然而,若是涉及到嫖娼这类未触犯刑法且无法构成犯罪的违规行为,则不宜采取传唤这种措施。
在实际情况中,若派出所仅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那么这并不符合传唤的定义与要求。
哪怕只是出于询问目的,而非进行传唤处理时,其强制力也会相应减弱,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前往接受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