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开发应遵循的流程
房地产开发流程如下: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申报规划要点;
3.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4.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
6.缴纳相关税费;
7.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
8.施工。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房地产的开发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地产的开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
3.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三、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企业法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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