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申请书
时间:2023-06-06 11:55:58 2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定,原__________分立(合并)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有关材料_____份。

注:

1.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申请书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同时要附送以下材料:

(1)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关于同意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的决议;

(2)民办学校的资产清算报告;

(3)分立、合并后对学生的安置方案;

(4)合并双方签定的协议书;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简历及相关证明文件;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2.两所以上民办学校申请合并为一所学校的,原学校应分别提出申请,并附送有关材料。

3.对于民办学校提出的分立、合并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依法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民办学校对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董事会。

4.如果审批机关统一印制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表格后,可以不再递交本申请书,因为申请表实际上就是表格式的申请书。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董事会 最新知识
针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申请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申请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