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计提,之所以是“法定”,就是必须的,企业没有权利选择。“任意盈余公积”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这个企业有选择的权利。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在利润分配以前,先计提,剩余的才能参与利润分配。所以分配与不分配都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不用做纳税调整啊,税法允许的。再说,“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净利润,已经交完所得税啦。
利润形成以后的程序:
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多少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是,
借:利润分配—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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