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则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则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法定盈余公积是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的一部分。那么,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1. 弥补公司的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可以利用法定盈余公积进行弥补,以减轻公司的负担。
2. 扩大生产经营: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公司的扩大生产经营,包括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3.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当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通过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以扩大公司的股本规模。
4. 转为弥补公司以后年度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可以利用法定盈余公积进行弥补,以减轻公司在后一年的负担。
综上所述,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的一部分,但不得用于分配利润。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时,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法定盈余公积是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的一部分。那么,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转为弥补公司以后年度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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