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二、申请投诉虚假广告的合适部门是哪个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公民发现虚假广告的可以去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因为它们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广告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出现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应当对其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哪些情形属于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
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的。
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n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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