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程序可选择吗
行政赔偿程序并非由受害人或行政机关随意选择,而是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
1.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据法定程序请求赔偿。
2.这一过程包括赔偿请求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以及执行等环节,均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行政赔偿的包含范围
行政赔偿的包含范围广泛,主要涵盖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具体而言:
1.包括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律师执业证、责令律师停止执业、吊销公证员执业证、责令公证处停业或撤销公证处等。
2.还包括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
3.不予赔偿的规定也明确列出,如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受害人自身行为导致的损害等情形不属于赔偿范围。
三、行政赔偿程序怎么走
行政赔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受害人需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受理机构将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审查:受理机构将对赔偿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是否属于赔偿范围、是否存在不予赔偿的情形、请求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应由本机关赔偿、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以及材料是否齐全等。
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对已立案的案件,将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或直接由受理机构办理。承办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赔偿意见,并报政策法规处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报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制作赔偿决定书或不予赔偿决定书。
4.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赔偿决定,确保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整个行政赔偿程序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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