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务工的天津、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浙江和吉林等省市的户籍居民;
2、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注:因民族文字问题,不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暂不受理。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申请人必须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登记;
2、申请人长期在省内跨县市区异地居住,在居住地已申报流动人口登记或已领取居住证;
3、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及挂失等业务;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五、办理地点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1、临朐城关派出所
2、潍城城关派出所
3、诸城城关派出所
4、寒亭城区派出所
5、高密孚日派出所
6、奎文广文派出所
7、青州瓜市派出所
8、昌乐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9、经济玄武派出所
10、滨海央子派出所
11、安丘城里派出所
12、坊子恒安派出所
13、寿光站前派出所
14、高新北海路派出所
15、峡山太保庄派出所
16、保税汶泉派出所
17、昌邑奎聚派出所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点:居住证(登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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