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调解流程
时间:2024-01-05 12:52:36 4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医疗事故调解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调委会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其次,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接着,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然后,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接着,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再然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接着,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最后,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在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行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其次,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患者的法定权利;第三,部分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第四,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病例、相关物证和原始材料;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死因不明确的,应当解剖尸体;第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导致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第七,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经济赔偿金额,但最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后,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事故调解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事故调解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事故调解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