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门又喊又骂算寻衅滋事吗
对上门声势浩大的责骂,若行为性质恶劣且程度严重,则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需考虑当地法律法规。
以下几点可作为评估标准:行为性质:如某人上门恶意责骂,以引发纷争或冲突,便极易被视为寻衅滋事;影响程度:若该行为使他人遭受精神压力、生活困扰,甚至影响其常规生活秩序,则更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法律规定:各地法律对寻衅滋事的界定可能存在差异。
在我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即扰乱社会秩序之行为,若某人行径符合此定义,将面临相应法律惩处;前因后果:若此前曾发生纠纷或存在其他关联因素,亦可能影响最终判决;证据: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上门责骂系故意为之,以及是否给他人带来实质性伤害或困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属于治安还是刑事
寻衅滋事这事儿吧,有的是治安问题,有的就是刑事犯罪,主要看情况严不严重。
要是没到刑事立案那程度,就是治安问题,得接受治安处罚,比如关几天、罚点钱什么的。
但要是闹大了,比如打伤人、砸坏东西、影响社会秩序啥的,那就成刑事案子了,要坐牢、蹲监狱之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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