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等材料。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可以成为答辩材料。
二、非法集资的债权如何处理
1、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2、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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