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民间借贷关系视为无效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非法吸收存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6.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二、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三、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如下:
1.需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2.勿将借条写成收条。
3.借贷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4.催要借款注意诉讼时效。
5.使用大写和小写并用的借款数额写法。
6.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其借贷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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