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时间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二)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三)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四)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五)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六)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七)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八)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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