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的告知义务及违反告知义务的责任
1.医生的告知义务:
医疗告知义务是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必要信息以作出医疗决策的前提。
具体来说,医生需向患者或其家属明确传达病情、治疗方案以及潜在的医疗风险。这一义务的重要性在于:
(1)患者有知情权,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法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2)它关系到患者能否给予明确的同意,对治疗方案进行选择;
(3)它是医疗透明度的体现,有助于建立医患间的信任。违反此义务可能导致医疗纠纷,严重时医生和医疗机构将承担侵权责任。
2.违反告知义务的责任:
当医疗机构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时,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侵权赔偿责任。这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尤其明显:
(1)未经告知而施行手术或特殊治疗;
(2)在使用医疗产品或进行功能恢复锻炼时未提供正确指导;
(3)未告知患者严重不良后果的诊疗活动风险。
此外,医院篡改病历等行为将被推定有过错。北京高院发布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这一点,对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和认定医疗过错的标准进行了规定。
二、医疗意外及免责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如医疗意外发生,医院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如果医疗机构能证明医疗意外是由于患者特殊病情或体质导致,且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难以预见和防范,医院可以免责。
此外,对于无过错输血感染等不良后果,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分摊损失。在这一部分,医疗科学发展水平、医疗风险状况也是赔偿数额考评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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