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方式是为了避免公民、组织因为著作权问题而产生纠纷,著作权归属的标准规定是根据著作作品的产生方式来确认,避免后续因为著作权而产生的收益、知名度而导致纠纷。
一、表演者是否拥有表演权
表演者不拥有表演权。表演者拥有的是表演者权。表演权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前者是邻接权,后者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作者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作者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所以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将表演者与出版者、音像制品者等作品传播者的权利统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二、演绎作品的含义是什么
演绎作品是对别人的作品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或者改动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也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但是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的时候需要受到原作品著作权的一些限制。具体的演绎方式有:改编、整理、翻译、注释等等。比如说:把小说作品改变为电视剧剧本、把民族乐改变为西方乐曲等等。
三、盗版软件行为侵犯了哪些权利
盗版软件侵犯的是软件的版权。著作权又叫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盗版软件侵犯的是软件著作权。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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