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业场所出现持续性的渗水情况,同时维修措施未能有效消除该问题,商户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规,向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机构追责,以确保相关修复工作得以落实。倘若渗水现象给商铺的日常运作带来了重大困扰,商户则享有法定权利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
然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商户应当优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机构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若协商无果,商户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裁定合同解除,并退还购房款项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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