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每个股东都产生效力。但是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规定为准。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发生效力。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特别表决通过。
一、公司章程在哪里打印
公司章程在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
1、公司章程只要一经生效,也就是发生了法律约束力;
2、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以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也是具有约束力的;
3、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是必须要遵守并且执行公司章程的。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二、法律是怎样规定股东表决权的
股东表决权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董事会应该如何产生
董事会由所有董事组成。具体如下: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生产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累计投票制;
3、累计投票制度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个股份都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4、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5、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一半以上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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