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什么规定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停工留薪期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医疗期适用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病的职工;
2.期限不同,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可以进行相应的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的期限应当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的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综合确定,但是有一个区间限制,医疗期的期限限制是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3.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医疗期内,职工无法享受原来的福利待遇,只能由用人单位发放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以及享受医疗待遇。
二、怎样正确的确定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方式如下:
1.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
2.通过制定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用人单位可依据分类直接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然后填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各一份。
三、工伤停工留薪工资由工伤保险支付吗
工伤停工留薪工资不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由所在单位支付,具体如下: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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