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一般是判决跟随女方为原则的,除非女方有特殊的情况,例如虐待孩子,精神有问题,有严重的疾病不能自理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这种情况下,孩子有可能是被判决跟随男方的。具体的情况要根据父母亲双方的实际情况去判断。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想争取抚养权可以委托律师去处理。
哺乳期女方要离婚孩子抚养权能分给男方吗
如果满足以下情形,男方在离婚后也可以成为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人: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4、双方协商一致孩子由男方抚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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