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赔偿的利弊分析
时间:2023-07-07 11:52:28 4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申领工伤待遇职工本人和单位都可以办理,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职工可以本人到当地的社保局提出申请,需要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卡等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是材料齐全,社保局受理后会在两个星期内发放相关待遇。

工伤赔偿是由单位赔偿还是社保赔偿

我们都知道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暂时失去劳动岗位、因个人健康原因造成损失人口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那么在被保人因工负伤后,社保会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申报将负责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将由社保承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只负责赔偿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项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保险,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一人承担。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受伤之前的12个月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如果社保赔偿的技术与实际工资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单位就要承担差额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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