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对双方责任作出划分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一、肇事车辆赔偿标准
车辆肇事,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由该方赔偿,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赔偿,受害人故意碰撞车辆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前车急刹车和追尾谁的责任
前车急刹车导致追尾的,先由交警部门来划分事故的责任,责任划分后,事故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电车撞到路边停着的汽车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双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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