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品质问题,业主要采取协商、调解、诉讼和仲裁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业主可就此与开发商进行磋商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倘若开发商对此承担起相应的维修职责且直至房屋的品质达到交付标准为止。但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置房屋品质问题以致无法如期交付购房者,买方则有权通过法律程序来主张权益,请求解除合同,甚至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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