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订婚赠与应视为赠与,因赠与发生在婚前,应视为婚前财产。根据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事实,订婚赠与不符合返还条件。如果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理后未进行同居的。都可以进行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彩礼算女方婚前财产吗
彩礼一般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的。具体而言,彩礼一般是在婚前进行给付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是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而很明显,彩礼不在共同财产的范畴内。因此婚礼的认定是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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