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禄劝县卫生局在昆明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通过不断地摸索和实践,自创了一套组合拳模式,以第三方调处机构介入以及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全覆盖的模式,不但有效缓解了医患纠纷,而且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疗机构的赔付比例。
据禄劝县卫生局局长王兴华介绍,为了有效分散医疗执业风险,缓解医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禄劝从2014年1月起,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将医疗机构执业风险社会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悉,2013年,全县共发生医疗纠纷17件,医疗机构赔付金额达225.6万元,赔付金额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仅2013年就赔付了100多万元,给医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到了2014年,全县共发生医疗纠纷19件,已成功调处17件(1件申请医学鉴定,尚未得出结论.1件正等待法院判决),涉及金额87.65万元,其中,医疗机构仅赔付了5.1万元,其余82.55万元均由保险公司赔付。
2014年,禄劝县卫生局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县43家医院购买了医疗保险,其中,4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3家乡镇卫生院(包含辖区内全部乡村医生)以及6家民营医院、20家个体诊所,共计43家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实现了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责任险全覆盖。
据了解,保险公司主要按照医院等级、医院床位数、医护人员数、手术台次数进行投保,收费计算方法简便易懂,做到了透明承保。除医疗责任险中的主险(主要针对医院在医疗事故中有责任的情况下,按责赔付)以外,对医疗纠纷中比较突出的医疗责任难于明确的问题,如:医疗纠纷中,无法明确院方是否有责任,而患方又不愿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及针对患者个体差异,在医院出现意外,而医院无责的情况下,购买附加意外责任险,可以得到赔付。
同时,根据各医疗机构的需求,还制定了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及医疗机构场所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组合,囊括了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医护人员遭受伤害及医疗机构场所责任,基本上涵盖了医疗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一方面为医疗机构规避了风险、转嫁了风险,另一方面使大家能够从繁杂的医疗纠纷处理中解脱出来,为医务工作者及医疗机构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使医务人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禄劝县忠爱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大部分赔偿费用主要由保险公司赔付,医院只是赔付了少量的费用,减轻了医院的经济压力。
此外,禄劝还采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查的措施,将医调委的调处结果纳入医疗责任险报销范围。早在2012年,禄劝县就成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调委办公室成立后,调解了大量医疗纠纷,缓解了医患矛盾。但是,没有开展医疗执业责任险,故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仍然没有降低。购买医疗责任险后,保险公司认可县医调委的调处结果,按保险条款给予及时赔付。
王兴华介绍,目前,禄劝县医疗责任险运行良好,医疗责任险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化解了各类医患矛盾,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保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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