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欠的人多,一般情况下是谁先起诉应当先还谁。如果债务人债务很多,不能全部偿还到期债务,起诉在前,向法院执行在前,就可能先得到财产。如果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应先偿还抵押、质押、留置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债务纠纷是谁先保全先给谁吗
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务纠纷并不是谁先保全就会给谁,但同一被告人同时欠多人的债务,由最先查封的法院先予执行。如果申请了财产保全,则有利于日后拿到部分财产。对债务纠纷保全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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