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被视为预约合同,在开发商不交付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预约合同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在法律上具有合同性质。
签订《房屋认购书》
买房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惯性做法,但签《房屋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因为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所以在你签订认购书后,也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然而房屋认购书又具备怎样的法律效力,范本又将怎么样写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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