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是使机体接受外来的抗原刺激,除产生有益的抗感染免疫应答外,还可能引起无益的甚至有害的免疫应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新冠肺炎疫苗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疫苗接种后,可以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保护性抗体,在受种者接触到新冠肺炎病毒时及时杀灭病毒,避免人体感染。因为疫苗本身具有的生物学特性,少部分受种者在完成接种后会发生不良反应。
一般反应是指由于疫苗本身所拥有的特性诱发的一过性反应,如发热、局部红肿以及硬结等最普遍的症状,该症状通常情况下轻微而且可以自愈。异常反应是指造成受种者的器官或者功能损害的反应,普遍表现为急性严重过敏性反应和急性支气管痉挛等,这种情况通常极少会发生,如果出现异常反应需要及时就诊治疗。
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造成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结论或鉴定书,由受种者或其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或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补偿请求的,保险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该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这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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