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务主管。最近,由于与企业的一些矛盾,老板要求人事部门强迫我离开。后来,我没有主动辞职,所以公司宣布裁员,但公司里有30多人解雇了我。当我要求老板谈判时,他说私营部门的最终决定权在雇主,谁去,劳动法将无法管理。我该怎么办?答: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法律明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认为只要是民营企业,就可以不顾法律规定随意更换职位或终止合同,这是极其错误和无知的
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企业可以随便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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